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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2-02 10:33:48

受理时间:2021-02-02

提问人:个人

答复时间:2021-02-02

关于河北省院士工作站:河北省院士工作站是省委、省政府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开展长期稳定深度合作、落实相关协议任务要求的战略平台,是推进全省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引擎。

申报条件。申报河北省院士工作站需达到《河北省院士工作站建设管理办法》(冀办〔2019 〕8号)规定的申报条件,同时满足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每名未退休院士受聘的院士工作站不超过1个、退休院士不超过3个”。

有关政策。对评定为省级院士工作站的,省财政一次性给予30 万元科研经费支持,主要用于合作项目研发、成果转化和组织重要创新活动等。

关于河北省院士合作重点单位:2021年以来,为进一步拓宽与院士的合作渠道,加强与院士高端智力的合作,省科技厅出台了《河北省院士合作重点单位管理办法(试行)》(冀科人规〔2021〕1号),对达不到省级院士站建设条件,但确实与院士有合作关系的单位,支持建设河北省院士合作重点单位。

省院士合作重点单位建设,要紧扣创新型河北建设需求,落实省委、省政府重要部署,坚持市场主导与政府引导相结合,积极引进、用好、借助院士智力资源,集聚我省急需的“高精尖缺”人才,推进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深度融合,为新时代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提供高质量智力支撑。

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具备法人资格,生产经营和事业发展具有较大规模;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一支水平较高、结构合理,创新能力较强的科研团队;具备较为完善的、能够支撑与院士及其团队开展合作的软硬件环境和研发条件;已与院士及其团队建立合作关系,在决策咨询、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培养人才及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等方面成效显著;下一步与院士及其团队的合作,有明确的目标方向和科研任务,并与1名以上院士签署相关合作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合作、担任客座教授/顾问、学术职务、合作导师等形式),合作期原则上不少于3年。省院士合作重点单位每年集中申报和评定一次。

有关政策。对评定为省院士合作重点单位的,省财政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 主要用于支持合作项目研发、 成果转化、 改善研发条件和组织院士行、考察咨询、学术交流、人才培养等活动。院士合作重点单位建设期满,实行绩效评价制度,对绩效评价为优秀等次且继续与院士开展科技合作的,给予滚动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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