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3-14 14:26:25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市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河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重点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的通知》(冀科平函〔2025〕4号)要求,近期对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2类科技平台开展2024年度综合绩效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级通知
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省重点实验室和省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的通知》,请从省科技厅网站下载,网址:https://kjt.hebei.gov.cn/hebkjt/xwzx15/tzgg35/sttz15/2025031317342150075/index.html。
二、评估对象
根据省科技厅通知要求,除2024年度新建省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外,我市已纳入管理序列的省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全部参加绩效评估(具体名单见附件1)。
应参加未参加绩效评估的相关省研发平台,省科技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撤销。
三、评估内容
(一)评估标准。绩效评估的重要标准为《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及相应评估要点(附件2),请各省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认真对照指标体系,准备2024年度绩效评估材料,力争取得优秀成绩。
(二)评估周期。对省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自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取得的工作绩效,按照组织管理、研发条件、研发产出、转化应用、开放协作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三)评估材料。由《绩效评估基础数据》、《总结报告》以及相关佐证材料三部分组成。绩效评估基础数据为2024年全年度汇总数据;总结报告为2024年平台组织管理、条件建设和代表性成果产出等方面的重点说明(模板见附件3)。
四、评估流程
省研发平台依托单位通过“河北省科技计划项目综合服务平台”(http://www.hebkjt.cn)—申报人入口登录,在“科研平台”—“平台绩效”—“月度绩效浏览”栏目完善2024年12月份月度绩效报告,填报数据为2024年全年度汇总数据,以此作为绩效评估基础数据。在月度绩效附件页面上传绩效总结报告和相应佐证材料。依托单位须对绩效评估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负责。依托单位与所在地科技管理部门经认真审核绩效评估材料后,于2025年3月31日前在线提交至市科技局审核。
五、有关要求
(一)年度绩效评估属于省研发平台建设的重要工作之一,根据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规定,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档次。其中,排名后5%的为不合格档次;绩效评估连续两次不合格的,将予以撤销。请各相关依托单位高度重视,打破单位内部的部门界限,举全单位之力支持省研发平台绩效评估工作,按照《2024年度绩效评估数据填报明白纸》(附件4)要求,认真审核和修改完善绩效评估材料。
(二)各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要及时通知并组织省研发平台依托单位参加绩效评估,对平台运行情况进行认真审查,如依托单位存在停产、破产或其他重大变更,不能保障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正常运行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唐山市科技局提出撤销意见。对其他正常参加绩效评估的省平台,各归口管理部门需出具审核推荐意见。
以上相关撤销申请、审核推荐意见(附件5)盖章扫描件,请于2025年3月31日前报送tssptc@126.com。
(三)申报材料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省科技厅不受理涉密材料,不得在非涉密材料中标注密级。如违反规定,依托单位和平台负责人承担相应责任,并视为绩效评估不合格。
六、联系方式
唐山市科技局科技平台与基础研究科
电话:0315-2821910、2821725
省科技计划管理系统技术支持
电话:0311-66568698、82620020
附件:
1.唐山市参加2024年度绩效评估的省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名单
2.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绩效评估指标体系
3.总结报告模板
4.2024年度绩效评估数据填报明白纸
5.归口管理部门审核推荐意见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