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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3-05-20 10:32:38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决策部署,按照河北省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 《加快建设创新型河北行动方案(2023—2027年) 》 (冀科创领 〔2023 〕1号)和河北省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工作要求,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科技创新赋能高质量发展,打造更多更好的中国式现代化唐山科技赋能、人才聚集的创新场景,加快科技强市、创新型唐山建设。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唐山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全市“12345”总体工作布局,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推动科技赋能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科技是第一生产力、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以创新要素涌流开辟发展新领域新赛道,努力实现从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唐山强的重大转变,为加快建设创新型唐山,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宏伟目标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年底,在科技改革与创新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重要突破,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支撑现代化产业发展的关键核心技术攻坚体制基本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不断完善,符合创新发展规律、充满活力和富有效率的科技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创新要素流动更加顺畅,创新环境更加优化,科技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明显提升,科技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显著增强。

到2023年年底,创新型唐山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效,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26亿元,新建设市级以上各类科技创新平台20家以上,科技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分别达到8家、1600家。

到2024年年底,创新型唐山建设取得明显成效,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140亿元,新建设市级以上各类科技创新平台20家以上,科技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分别达到9家、1700家。

到2025年年底,创新型唐山建设取得重要突破,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年均增长10%以上,研发费用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有较大幅度提升,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200亿元,建设市级以上各类科技创新平台100家,科技领军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分别达到10家、 1800家,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达到15.7%左右,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推动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行动

1.发挥科技型企业的核心骨干作用。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工程,鼓励高新技术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入库企业达到“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3%以上”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在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研发平台建设布局、科技人才专项等方面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不断推动中小企业与行业头部企业协同创新、产业链上下游协作配套,引导和支持中小企业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引领带动更多中小企业走“专精特新”发展之路。支持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建立合作研发及成果共享工作机制。[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 (市、区)政府、开发区 (管理区)管委会]

2.发挥财政支持引导作用。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全面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投入后补助等普惠性政策,鼓励企业增加自主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含量和附加值。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大对企业创新产品的专项政策支持。积极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深化政银企对接,加大企业上市前激励,支持企业直接融资,发挥政府产业基金引导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税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人行唐山市中心支行,各县 (市、区)政府、开发区 (管理区)管委会]

 3.发挥行业龙头企业引领作用。联合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行业上下游企业共建创新中心,承担科技项目。支持有条件企业联合科研院所组建产业技术研究院,打造新型共性技术平台,提供共性技术服务,解决跨行业跨领域关键共性技术问题。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支持创新型中小微企业成长为创新重要发源地,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国资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发挥国有企业创新示范作用。深入推进国有企业“三年上、五年强”专项行动,鼓励国有企业聚焦加快打造“4+4+N”现代化产业链条,与全球行业领军企业全面对标发展,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加快建设唐山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支持有能力的国有企业承担国家和省重大科技项目,鼓励国有企业建设应用基础研究中心、新型研发机构。创新国有企业考核方式,将研发强度和增速纳入国有企业的考核内容。[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 (市、区)政府、开发区 (管理区)管委会]

(二)实施协同创新行动

1.深度融入京津冀协同创新共同体。与京津共同构建适应产业发展前沿的技术攻关机制,大力引进京津“双一流”大学、中科院等战略科技力量,促进科技创新成果在唐孵化、转化、产业化。加快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要素市场建设,积极参与京津冀技术转移联盟建设,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促进技术要素与资本要素融合发展。与京津共建一批具有唐山特色的科技研发平台、中试平台、产业发展平台,形成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基础设施体系。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发展改革委)

2.积极参与对接雄安新区创新发展。借助雄安新区全球创新高地和高端产业优势,开展产业链、创新链、供应链对接合作。鼓励我市高校、科研机构和相关企业与雄安新区有关单位深入开展科技创新合作,分享雄安新区创新资源,借助雄安新区人才、技术优势,开展产学研合作,提高创新能力。依托我市产业基础、产业人才队伍以及技术承接潜力,积极吸引雄安新区创新成果到唐山转化和产业化。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全力开展京津冀协同创新招商。按照“京津孵化、唐山产业化”要求,发挥紧临京津的区位优势,在信息制造、人工智能与装备、医药健康、新能源等领域开展招商。充分调动技术转移机构积极性,开展科技成果直通车活动,并开展长期对接服务和跟踪,促进京津重大研发成果在我市落地转化。[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各县 (市、区)政府、开发区(管理区)管委会]

(三)实施产业链创新链衔接行动

1.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平台。针对我市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需求,优化全市创新平台建设体系,布局建设一批市级以上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大力支持河北省实验室、高能级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省级创新平台落户唐山,对获得省级科技研发平台绩效评估资助的单位给予1:1配套支持。支持建设科技成果中试熟化基地,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科技成果检测检验、二次开发、评估评价等服务。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2.开展关键核心技术重点攻坚。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聚焦“4+4+N”现代化产业链条,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专项,攻克一批制约企业发展的关键技术。坚持“按需导向、精准选派、创新管理、突出实效”的原则,聚焦企业发展需求,发挥特派团人才和技术资源优势,帮助企业制定发展规划,推进企业产品优化升级。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建立科技企业梯度培育机制。深入实施县域特色产业集群领跑者企业培育计划,探索高成长性企业培育机制,形成“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领军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围绕头部企业,构建中小微企业配套、相互支撑的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企业群,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推进专业化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等建设,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企业孵化育成链条。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实施科技赋能行动

1.推动传统型企业转型升级。开展工业企业“1+1+N”行动,持续加大工业企业技改力度,加大装备、生产线智能化改造支持力度,支持企业开展进口替代、填补国内空白、产品迭代升级,增强韧性和竞争力。引导企业加大清洁化生产、能效提升、资源循环利用等投入,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发展改革委)

2.加快战略性新兴产业链培育发展。培育壮大数字产业、机器人产业等新兴产业。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推动工业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市场服务等全生命周期数字化,加快大数据产业发展,打造一批具有较高技术水平的智能工厂和推广应用价值高的智能制造场景,提升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水平,同步加强数据安全保障,加快建设数字唐山。支持机器人产业发展,进一步放大传感器等关键零部件、工业机器人和特种机器人等方面的发展优势,加快补齐高精度伺服系统、本体轻量化和多任务协同应用等短板,着力推动机器人产业高质量发展。 (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发展改革委)

3.加快推进新能源体系建设发展。紧抓能源革命机遇,统筹推进光伏、风能、氢能发展和氢能系统、充换电系统建设,推动与张家口、承德等地能源通道建设,持续提高绿色能源利用比例,建设新型能源强市。促进光伏组件行业关键设备的国产化技术攻关,加强制氢、储运等关键技术研发,鼓励开展可再生能源制氢技术研发,支持氢能制储运等领域技术研究,最大范围拓展应用场景,延伸绿色产业链条,建设新能源产业集群,打造环渤海地区的新能源供应基地,为构建现代化唐山产业体系提供新能源保障。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实施高精尖人才引育行动

1.加快科技人才引进培育。深入实施“凤凰英才”4.0计划,实施“高精尖”人才招引、“凤还巢”人才回归等人才工程,成立市县两级引才团,建立重点高校人才工作联络站,重点培养引进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战略科技人才、科技领军人才,引领带动全市人才队伍建设。开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探索更开放的全球人才吸引和管理制度,打造高水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加强与院士高端智力资源合作,引导企业与院士建立研发合作平台,拓展新的合作途径,组织建设省院士合作重点单位、院士工作站,引导院士及其团队为我市提供科学决策咨询和科研开发服务。[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 (市、区)政府、开发区 (管理区)管委会]

 2.推动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聚焦重要领域,大规模开展继续教育,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知识能力。推广中国特色学徒制培养模式,鼓励龙头企业与学校合作建设技师学院。推动与企业深度合作,深入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实施创新型企业家培育行动,加强名家大师技艺传承,遴选培育优秀工匠,集中力量培育一批高水平专家学者。[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科学技术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 (管理区)管委会]

  3.强化科学家作风和学风建设。加强科研学风作风建设,引导广大科技工作者争做重大科研成果的创造者、建设科技强国的奉献者、崇高思想品格的践行者、良好社会风尚的引领者,把论文写在唐山大地上,把成果转化在全市产业发展中。鼓励科研人员要坐住“冷板凳”,坚守诚信底线,戒浮夸浮躁、急功近利,不投机取巧、不拉帮结派。通过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学风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科研环境。 (牵头单位:市科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科学技术局)

(六)实施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行动

1.深化科技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支持“燕赵雄才”“凤凰英才”等科技领军人才承担国家、省重大科研任务,强化院士后备人才培养。完善科教协同育人机制,面向优秀博士研究生设立科研项目,支持设立博士后创新岗位。支持园区、龙头企业、高校院所等建设一批成果中试熟化基地,推动科技成果从科研单位到企业的“无缝”转化。完善金融服务科技创新发展的相关措施,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构建科技型企业专属的信贷审批流程和信用评价模型。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教育局、人行唐山市中心支行)

2.完善落实创新激励体制。改进科技项目组织方式,实施“揭榜挂帅”“赛马”等制度。优化科研经费管理,探索实行首席科学家负责制、项目非常规评审评价制,开展“包干制”试点。完善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推进科研人员减负专项行动,切实减轻经费使用、评价考核、成果转化等方面负担。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

3.大力营造良好创新生态。健全科技成果评价体系,开展评价改革工作,探索建立简便实用的制度、规范和流程,树立以科技创新质量、绩效、贡献为核心的评价导向,更好地激发科技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产出更多高质量成果。打造知识产权强市,积极推动唐山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申报筹建,推进知识产权海外
风险预警平台等建设。完善知识产权市场化定价和交易机制,研究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 (牵头单位:市科学技术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领导,由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强化市县两级协同、部门联动,推动科技创新工作重大战略研究、重大政策安排、重大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各县 (市、区)、开发区 (管理区)要建立协调机制,定期梳理上报重点产业链和县域特色产业科技需求,强化财政科技资金投入,加大保障力度,推动政策落地落实。

(二)强化监督考核。建立评估机制,落实“人头对人头”工作机制,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监督推进各项目标和任务落实。对创新能力提升显著、建设任务完成较好的县 (市、区)和单位进行表扬奖励。

(三)强化宣传引导。建立科技创新辅导培训机制,定期梳理总结各地各部门推进科技强市工作的成熟经验和典型做法,在全市范围内复制推广。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加快科技资源科普化,加强青少年创新能力培育,营造创新创业创造的浓厚氛围,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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