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指南
第一步 责任处室起草文件
第二步 书面形式征求意见及研究处理意见
第一、征求有关行政机关、社会组织、管理相对人以及专家的意见。
第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不少于15日。(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利义务产生直接影响的)
第三步 合法性审查及出具书面审查意见
第四步 制定机关集体讨论通过
第五步 制定机关负责人签发
第六步 向社会公布
第七步 备案
第八步 清理及公布
主办单位:唐山市科学技术局
联系电话:0315-2823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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