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市科技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唐山市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唐发〔2016〕20号)确定的职责分工,全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照要求,对照《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全面自查工作方案》,对各级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决策部署的落实落地情况进行全面自查,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党政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有关决策部署情况。
市科技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党组书记、局长带头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重要论述,能够准确把握法治政府建设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战略地位,全面贯彻落实《纲要》部署的工作任务和有关要求,具有强烈的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责任感、紧迫感。党组书记、局长认真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与总体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及时研究解决法治建设中的重大问题。按照规定,通过市科技局官网公开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重要指示精神,完善科技创新支持政策,体现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原则,为民营企业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巩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护民营企业发展”专项督察成果,坚持问题导向,不断健全相关措施。
(二)构造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情况。
市科技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重大决策坚持充分征求意见、咨询法律顾问、第三方评估、集体研究决定。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严格落实《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指导意见》,制定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流程,设立审查机构,起草出台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必须通过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否则不得提交审议。坚持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全面落实备案审查、定期清理、即时清理制度,及时对相关规范性文件作出修改、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决定。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开展文件全面清理,列明规章目录,实行动态调整。
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情况。
机构改革后,按照新的部门“三定”方案,市科技局已无行政执法事项,不再作为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成员单位。
(四)推动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落实情况。
坚持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各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督促检查,开展定期检查和专项督察。未发生对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懈怠拖延、落实不力,影响中央政令畅通,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况。建立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干部在工作中的失误错误,做到“三个区分开来”,确保各级干部尽职免责。
存在问题及整改措施
市科技局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体上推进顺利,成效明显,但也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机构改革后,市科技局无行政执法事项,人员主动学法意识容易松懈;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主题教育、双创双服、“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没有完全有机融合;普法宣传教育手段还需进一步丰富。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教育引导,落实《唐山市科学技术局领导干部及机关人员学法计划》,通过学法,提高依法行政意识;二是强化工作融合,统筹各项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体现到科技创新工作方方面面;三是强化普法宣传,充分利用新媒体手段,丰富普法宣传的内容和方式,加强科技创新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注重宣传效果。
三、下步工作打算
在下步的法治政府建设过程中,市科技局将继续落实《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保证各项任务高标准完成。坚持落实学法、监督等相关制度,建立健全各项机制措施;进一步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重大决策事项公开征求意见,加强制度建设;继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将科普工作与普法工作相结合;坚持问题导向,及时发现总结隐患苗头,依法解决相关问题。通过强化组织领导、注重考核督察、落实公众评价制度、做好典型示范和研究宣传等有力保障措施,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着力优化科技创新环境,为加快实现“三个努力建成”和“两个率先”目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唐山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12月30日
主办单位:唐山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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