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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12-07 10:24:06

唐科高函〔2021〕63号

唐山市科学技术局

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众创空间备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众创空间备案的通知》(冀科高函〔2021〕9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推荐申报,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推荐报送要求

1.申报省级认定(备案)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应设有专门运营管理机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申报省级孵化器的应实际注册运营满2年,申报省级众创空间的应实际注册运营满1年,且均应报送至少1年真实完整的火炬统计数据。

2.各申报单位按照省厅《通知》要求和时间节点,对照省级申报条件,在网上进行材料填报和附件上传,从系统下载打印纸质材料(含相关附件佐证材料),报送归口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纸质材料与网上提交材料必须一致,申报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弄虚作假。

3.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科技管理部门和有关单位,对申报推荐材料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并实地考察,务于12月13日上午9点前将以正式公文形式出具的《推荐函》、《推荐汇总表》和《实地考察意见》各一份和纸质申报材料一份(胶装)报市科技局高新处(西山道3号市政府主楼709室),电子版推荐材料发送至市科技局高新处邮箱。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受理。国家级高新区直接向省科技厅报送。

二、咨询方式

省科技孵化协会:范海燕     0311-66562218

平台使用及相关技术问题:胡嘉兴13121272090

陈世卓  15028172658

省科技厅高新处:陈剑楠   0311-86251938

市科技局高新处:李明军 0315-2821690

邮    箱: tsskjjgxc@163.com

附  件:1.关于开展2021年度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和众创空间备案的通知

             2. 推荐函

             3.实地考察表

             4.推荐汇总表

唐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12月7日

通知公告